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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目前在澳大利亚仍然无法申请专利

作者 allens.com.au | Richard Hamer, Lauren John, Alexandra | 更新时间: 2022-12-27

在澳大利亚,DABUS已是穷途末路 

 

高等法院决定不对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是否具有专利保护这一新问题进行权衡。

 

正如我们之前报道的那样,在2021年,澳大利亚成为第一个在司法裁决上支持人工智能发明人的国家,当时联邦法院的法官Beach确定,人工智能系统可以在专利申请中被命名为发明者。然而,联邦法院在今年早些时候推翻了这一决定。在口头听证会后,高等法院拒绝了斯蒂芬·塞勒博士的特别许可上诉申请。这意味着——至少目前——在澳大利亚,专利可能只授予人类的发明。

 

关键要点

 

在澳大利亚,人工智能系统(非人类)不能被认定为专利的发明者。

高等法院拒绝批准塞勒博士的特别许可申请,理由是该申请不是考虑人工智能系统是否可以成为发明家的适当工具。

 

法院拒绝特殊许可的决定对那些主要从事研发、利用人工智能创新和创造新发明的行业产生了影响。

 

高等法院拒绝特殊许可的原因

 

高等法院(由戈登、埃德尔曼和格里森法官组成)拒绝了带费用的特别许可,理由是塞勒博士的特别许可申请不是考虑人工智能系统是否可以成为发明家的合适工具。高等法院关切的是,如果给予特别许可,它将无法调查他是否实际上是澳大利亚专利申请第1号所述发明的发明人。2019363177(申请),尽管DABUS参与。这个问题在这个申请中没有开放。这是因为专利专员在手续阶段就拒绝了申请(而谁有权获得发明的问题(包括谁是发明者)直到审查阶段才被考虑),而且因为当事人为了诉讼目的已经同意塞勒博士不是发明人。

 

然而,塞勒博士和专员在口头陈述时以及联邦法院都接受了此案提出的具有公众重要性的问题。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最高法院可能会重新审议是否可以为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授予专利的问题。

 

何去何从?

 

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目前还没有资格获得专利保护。考虑到人工智能对研发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制药行业,法院或立法机构需要面对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的专利资格问题只是时间问题。

 

与澳大利亚不同的是,塞勒博士的案件已经在英国最高法院进行审理,口头听证会预计将于2023年初举行。世界将关注英国最高法院是否决定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符合《1977年专利法》(英国)的专利保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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